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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吃人 (第1/1页)
周吴郑被那人看了一眼,整个身体又开始溶解,刚才的生长失败了五六次,现在总算是找到一个参照物了。 按理说这荒山野岭的也没什么人走动,大半夜能遇上人,这路过的人不对劲,他是来抛尸的。 半夜,荒山野岭,抛尸,听见巨响,还能跑过来张望的人,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以及对危险和恐惧失去感知的大脑。 这人叫何填,是从农村到城郊来找工作的单身汉,四十多岁。 早年饥荒的时候他出生了,母亲难产命大没死在当场,可是当时卫生条件差,死在了几个星期后的创口感染。 他出生之后的主食就只有番薯皮,他和父亲颠沛流离挨过好一顿饿。 后来国家有了点钱,父亲在房地产发展的那几年,在工地上打工过了一会儿还算能熬的日子,,可是好景不长,父亲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坠楼死了。 看何填是孤儿,包工头卷了钱就跑了,也没给丧葬费。 那时候何填也就十几岁,就开始在社会上混。 他的爱好是吃人,吃各种各样的人。 那天他真的很饿,他路过小吃街,希望能找到点剩菜剩饭,他眼神不经意的打量人群,然后目光一震,他可能看到了那个包工头。 但是也可能是饿过头眼花了。 他不确定,就尾随着那个人进了一个灯光昏暗的小巷,可能他在抄近路。何填观察着对方的步态和背影,反复回想,越想越生气,觉得肯定是这人没错。 一根被何填当做拐棍也是防身武器的钢钎,一个冲刺,尖端磨细的钢钎从背后狠狠的洞穿了那个人的后腰。 父亲死了之后,他恨急了,他恨那个每天昂着头,狗眼看人低的包工头,恨那个装着满满油水的肚子,他恨不得啖其rou,饮其血。而现在他就要这么做。 被背刺的人没有在第一时间感觉到疼痛,他只是觉得自己被人撞了一下,然后肚子面前就长出一根血淋淋的刺。 紧接着有人就把他扑倒了,耳朵一阵剧痛,袭击的人在撕咬他的耳朵。 受害者挣扎起来,青年抄起路边的砖头,对着对方的头就是狠狠的几下。 受害者不动了,只是四肢还在无意识的微微抽动。 打斗的声音不大,即使有人听见,也只以为是醉汉打架。 何填那时候很渴也很饿,他用手,用砖头,用钢钎,撕扯了半天,吃了很多东西,他自己也不是特别记得第一次杀人,他到底吃掉了对方什么,他清醒过来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被他咬的辨认不出相貌,脖子上有几道很深的牙印,自己的嘴里还残留着几块没吐掉的碎骨。 他用舌头在口腔里扫了一圈,牙缝之间还卡着丝丝缕缕碎rou。 他没有恶心和恐惧,他只是感觉很饱很解渴也很解气。 那个人不一定是包工头,包工头可能早就逃到了其他城市,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 那天他吃掉的可能只是个无辜的路人,可他没有纠结过更加细节的东西,他不在乎自己有没有杀错人,他心里几乎没有愧疚的感觉,他觉得很解气,这可能就是一种犯罪的天赋。 仇恨和饥饿几乎混淆在一起。 只要他发泄完了食欲和怒火,只要他饱了,他就算已经报了仇,事情就算结束了。 不用浪费体力,满世界的去找一个他可能再也见不到面的人,他心中的郁气因为饱腹感已经消散了,他很爽快,他报仇了。 何填用受害者的衣服擦了擦嘴,拿走了他身上的财物和随身物品,一个手机,一串钥匙,一个打火机,半盒烟,一个钱包,一个安全套,再没有别的了。 他把尸体推到垃圾堆的最里面,简单的在上面用垃圾再盖了一层。不少居民往这里扔垃圾,人们总是默认看不见的地方就是垃圾堆。 闷热,污水,蚊虫的卵还有细菌发酵,这糟糕又腐败的环境,让尸体在这种情况下高速腐烂,说不定什么时候才会被人发现。 这是他第一次吃人的经历,后来看详细的案件描述才知道,对方颅骨被敲碎,他吃掉了对方的半个脑袋和一个眼球,一只耳朵被咬断,脖子被咬掉六分之一。尸体严重腐烂,咬痕已经无法确定是不是动物撕咬。 恶性案件在小镇引起轩然大波,案件众人皆知却找不到凶手,因为何填是外来人口,这次也类似于随机杀人,是何填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下了恶性案件。 何填是黑户,没有在警局录过指纹,现场可能留下了一些凶手体征,但是几个星期,可能油脂和毛发已经被细菌真菌降解。 这是杀人之后,何填再一次体会到那种快感和兴奋,传统媒体的大肆报道,给了他一种被莫名力量选中的错觉。不要给凶手过度的关注,不然杀人变成了一种万众瞩目的表演。 一种可以登上报纸,登上电视,拍成电影的表演。 这是一种促成食人魔快速成长的正反馈机制。 这种被媒体催化的罪恶虚荣心,促使着何填继续犯罪,他杀人并且吃掉他们身体的一部分,逐渐熟练起如何收拾案发现场,然后过一段时间再买相关案件描述的报纸或者新闻报道,兴奋,非常兴奋,就像是吃大餐一样。 他后来在修理厂工作,白天用扳手修车,晚上用扳手杀人,血迹和油污在扳手上反复覆盖,何填有时候会分不清掉在脸上的是油还是血。 白天他和车主攀谈对方的娱乐生活,晚上就去娱乐城蹲烂醉如泥的车主,假装他的朋友,将其杀害。 三个月之后,他又会换一份工作,可能是酒吧服务生,上一秒还在给客人倒酒,几个小时之后,可能就在吃客人的脑子。 人rou其实不好吃,但是这样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明星有四大天王,何填想成为犯罪天王。 一直到纸媒没落,新闻注意案件保密,何填那种对杀人和吃人的执着热情,才逐步消退。 今天是他的偶尔一次狩猎,他现在做着二手车销售,开着第二天要交货的车抛尸,拿铲子挖着土坑,注意到天空的闪光,接着就是一声巨响。 他走过去,看见一个更大的土坑,想着今天老天爷都帮我把坑挖好了,真是个幸运日。 准备把尸体抬过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光溜溜的东西,从里面爬出来。 “外星人?”何填没有恐惧,他的第一个想法其实是外星人吃起来什么味道。 何填没有害怕,他拿着铁锹走过去,敲晕了那个外星人。 “我可能是第一个吃外星人的人。”何填没有犹豫,之前的尸体都顾不上处理了,好奇心的驱使,他想要把眼前外星人的大脑打开,尝尝味道。 他把外星人的头骨掀开,这个大脑和人的差不多。 何填像抱着一个西瓜一样,端着对方的头咬了一口,汁水四溅,口感也差不多。像是吃新鲜的野果一样,外星人的脑子被何填啃掉大半。 外星人的脑袋快被吃空了,像是吃包子露出了包子馅,眼白露了出来,这证明已经快吃到眼球位置了。 这么快就吃完了吗? 正在何填怅然若失的时候,眼白猛的一转,一颗瞳孔把眼白推开,自己从那个位置出现。 这意味着整颗眼球转了半圈,眼球从正面转向了身后,周吴郑从后脑勺的伤口看着吃掉自己脑子的人,脑子被吃掉,语言功能却没有丧失,他问。 “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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