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不惹尘_青梅如豆情如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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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梅如豆情如丝 (第1/2页)

    步惹尘出了荣家大门时才想起她没骑马。回头一看,其余四人已经稳稳地坐在马上了。

    见步惹尘不动,傅昶便倾下身来问她,眼睛在yAn光的映照下闪着微妙的琥珀金sE:“步公子,怎么了?”得知她没骑马,唇角微微一挑,很快又抿起来:“上我的马。”

    步惹尘看了一眼已被傅昶占住的马镫,没说什么。没等傅昶下马,她左脚借着马镫外侧稳住身子,右手右脚同时发力,一下子翻身上马,将傅昶揽在怀里。

    傅昶没料到她的动作,感受着身后的热度,脸有些僵:“不是我带你吗?”

    步惹尘做出抱歉的表情。虽然知道他看不到,但姿态还是要做足的:“对不住了大人,以前与人共骑时习惯了在后头,一时没反应过来。我现在下去吧。”

    傅昶虽然还是有些不自在,却也不想计较这点小事:“不用了,就这样吧。等我把马镫腾给你。”

    “不必,”步惹尘修长的双腿夹紧马腹,一拉缰绳,马儿便轻快地跑起来,“大人踩着吧,注意安全。”

    “……嗯。”傅昶感到脸上有些热热的,鼻息间满是她身上苦涩的清香。

    步惹尘的马技很好,跑起来又轻又快。傅昶也是个骑马的老手了,很明显能感觉到他和她之间的差距。他有些好奇:“你的马术不错。师从何人?”

    他的手紧紧地扣在马缰根部,白皙的手背上凸起几根青筋,身子挺得直直的,几乎挡住了她的视线。她拍拍他的腰:“放松。”

    步惹尘的马技的确很好,毕竟出生在西北边境重镇依兰城。这座城用蒙狄话说就是「沙依巴克」,意为「戈壁滩上的花园」。幼时的她常常见到试图杀进城来抢东西的蒙狄人,也见惯了他们胯/下的骏马。耳濡目染外加家学渊源之下,她也习得了一身好骑术,以求心安,未曾想有朝一日逃命时真的用上了。

    回忆起过去让她很不快乐,虽说只有一鳞半爪的记忆。她淡淡回应:“谢大人夸奖。我的骑术是跟一个牧民学的。”

    傅昶的腰很敏感,被她拍了一下,从尾椎骨一路麻到了天灵盖,脑子顿时一空,自己也忘了刚刚问了什么,便胡乱应了几句,正好合了不愿多说的步惹尘的心意。

    到了归雁所,步惹尘跟着傅昶走到一个还算g净的小房间里,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桌两椅,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

    傅昶客气地请她坐下,又唤来一个雁卫:“给步公子上茶。”

    这个雁卫有些愣愣的:“茶?大人,咱们这儿哪有茶?不都是喝白水吗?”

    步惹尘眼看着傅昶的脸一点点泛起了红,心里觉得有趣。他面容英挺俊朗,五官深刻,举手投足间那GU漫不经心的风度很能x1引人。年纪虽然轻,处事也算果断,如今露出这「眼底桃花酒半醺」的小nV儿情态——有意思,实在太有意思了!

    她含笑道:“大人,我喝白水就好,不必劳烦了。”

    傅昶也有些懊恼。他皮肤薄,一旦害羞就很容易上脸。入官场一年多,他也见过不少人,此人武功容貌虽均属上佳,他又何至于在他面前如此失态?

    ……

    几分钟后,对面的傅大人脸上还余着淡淡的红,眼神却冷静下来:“步公子对临江城内的江湖门派可有了解?”

    “几年前来过一次,只能说略有耳闻。”步惹尘一向不把话说满。

    傅昶便拿出王希仁腕上黑sE花纹的临摹像,修长两指按住纸的一角,轻轻推至她面前:“步公子,你认识这个图案吗?”

    步惹尘皱起眉。这个图案是个手指半握的形状,一打眼看上去倒是有些像问天教的低级成员手腕上会纹的。问天教用这个图腾代指教义,意为「手握青天」。

    可是总感觉有些不太对,这个图案上的大拇指似乎b真正的问天教图腾短了一截,顶端也b正常大拇指粗,像是往里扣了一下似的。不过要说是纹身时出现了纰漏也说得过去。毕竟问天教很低调,她也只是见过那么一次,要说多熟悉是不可能的。

    步惹尘实话跟傅昶说了,包括自己的猜测:“……所以,我不能确定这就是问天教的图腾。”

    傅昶皱起眉。这下可麻烦了,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模棱两可,这种情况最难处理。看来,还是得继续审问王希仁,非得把真料给他挖出来不可!

    傅昶沉思了一会儿,又将他们不太确定的一些有关其他江湖门派的事和步惹尘确认了一下。

    ……

    “大人,这案子还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吗?如无需要,几天后我就得离开临江城。”步惹尘问他。今天在这里待了快一下午,不知道之后还要多久。

    可别耽误了她走镖。

    傅昶不敢确定接下来会不会又查出什么新线索需要参考她的意见,但要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可能把人留下,他也做不出来:“若是这几天有新进展,可能还要再麻烦步公子——但请放心,我们不会耽误你的安排。”

    “谢谢大人。”步惹尘站起来,对着傅昶抱了抱拳,“大人还有问题吗?若是没有,我就不打扰您办公了。”

    “等一下,”傅昶才要同往常吩咐雁卫一般抬手示意,想了想又放下,从椅子上起身,“我想请步公子吃顿晚饭,当然,是代表归雁所。毕竟过几天可能还有劳烦之处。”

    步惹尘眯着眼睛看他,似笑非笑的,y生生把傅昶看得有些羞恼了,才慢悠悠地说:“大人太客气了,在下却之不恭。”

    ——

    步惹尘和傅昶在离归雁所不远处的一个小摊落座。这面摊虽连个店面都没有,但开了许多年,在百姓之间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叫「刘婶面摊」。她家最出名的就是一碗清汤面,便宜大碗不说,还香气扑鼻,简直不像是抓一把葱花炝锅就能做出来的。

    “快吃快吃,”步惹尘招呼这个贵公子,“放久了就坨了。”一边端着大海碗吃得很欢,表情眉飞sE舞,看得出来是真开心。

    本来傅昶是打算请步惹尘去好点的酒楼的,但步惹尘不让,说不必破费,就喜欢刘婶家的清汤面,几年之内都吃不到了,临走之前要再来吃一顿。于是傅昶跟着她来了这个之前从没放在眼里过的小摊。

    他端起碗,仔细端详了一下:碗不是什么好碗,粗陶制的,没有一丝花纹;面条粗细略有点不匀称,应该是手拉的;面上盖着几粒青翠yu滴的小葱花,如玉山叠翠,甚是喜人。再闻一闻,葱香浓郁又不腻人,还能闻到面条散发出来的麦香。嗯,sE和香是有了。

    傅昶从桌上的毛竹筒里cH0U出两根筷子,一看,就是两根长短粗细不一的毛竹枝。他也懒得在乎了,一筷子挑起面——面条劲道爽滑,且与葱香融合的相得益彰,一口下肚,回味悠长。

    怪不得他那么喜欢这里,傅昶心里想。

    步惹尘心里也高兴。她挂念的事不多,吃刘婶家的面占一个。剩下的就是去买几件换洗衣裳、收拾好行李,最后确认一下荣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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