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花一现抵为缘_过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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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 (第1/2页)

    在彩云的滋润下,李知墨很快写完了文章的上半部分。

    这日李知墨抱着一部分试读的稿纸进城给书斋投稿。

    与以往不同,这回他带着彩云一起,毕竟彩云是他的娘子,而且也有夫妻之实,夫君带着娘子逛街自然天经地义。

    彩云穿着李知墨买给他的那件衣裙,行走摇曳间带起一阵阵香风,娇美的容颜引得路上男男女女纷纷侧目。

    而李知墨还是一身粗布麻衫,因为吃掉许多人参,再加上爱情的作用,人倒是显得比以往更加精神。

    彩云虽然是男人,但身段优美,说话声音也极其柔和动听,所以经过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小姐与仆人出来闲逛。

    在经过一个首饰摊的时候彩云被老板喊停下:“小姐,来看看我家发簪吧,您长得这么漂亮,我做的发簪要是能戴在您的头上,那真是我的福气啊!”

    这老板溜屁拍马的功夫真是一绝,彩云就喜欢别人称赞他的美貌,而且彩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把他当成女人,这说明他比女人长得还要好看。

    彩云在一堆首饰里挑挑捡捡,并没有什么符合心意的,那些红红紫紫的绢花跟黄铜发簪简直俗不可耐,要是戴在他头上,可就是他的晦气了!

    正要转身离开,忽然看到角落里藏着的一支白色发簪,彩云顺手拿过来,簪头刻着祥云图案,洁白的簪身上还飘着点点绿纹。

    “小姐眼光真好!这是南疆的白玉,颜色淡雅清新,刚好衬小姐您的肤色,长期佩戴在身上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哩。”

    老板极力吹嘘商品,就盼彩云能够买下。

    彩云瞄了一眼李知墨没有任何装饰的发髻,这簪子刚好适合他,可惜自己没有钱。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东西放下来。

    这时候李知墨开口道:“请问老板,这发簪需要多少银钱?”

    彩云一听急了,赶紧摆摆手阻止李知墨,然而李知墨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还好他出门时带了些钱,彩云若是想要,他咬牙也得给彩云买下来。

    老板缕了缕胡子,笑眯眯说:“不贵不贵,只要一两银子。”

    “一两?”

    李知墨面露难色,他身上带的钱连这一半都没有。

    “老板,可否便宜些?”

    那老板见他们是真心想要,更不可能松口,认定要宰他俩。他高高仰起头,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就一两,不议价。”

    “这……”

    李知墨还想还价试试,彩云却不高兴了,他开口大声说道:“你这些破烂好意思卖这么贵,又俗又老土,白送给我我都不稀罕!”

    “嘿,不买就不买,我摊上的都是好货,是你有眼无珠不懂欣赏!”

    彩云撸起袖子打算跟老板好好理论,他那两截白花花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雪白,看得老板都挪不开眼了,彩云根本没有注意到老板色眯眯的视线,叉着腰还要继续说。

    “彩云!彩云别说了!”

    李知墨赶紧拦住彩云放下他的袖子,就把他拉到一边去。

    “你放开我,哎,哎!你这破店赶紧倒闭吧!”

    彩云看着不胖但力气特别大,李知墨费了好些力才把彩云拉走。

    彩云刚才的表情分明是十分喜欢那个玉簪的,肯定是发现他没钱,彩云才故意说东西不好。

    “彩云,我的书稿要是能卖到钱的话,就带你去买更好的发簪。”

    “不用了,发簪一点也不实用,我不需要。”

    彩云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确实不需要发簪,只是想弄来送李知墨而已。如果是以前的彩云,绝对会任性要求李知墨帮他买这买那,但如今彩云可不舍得让李知墨花钱。

    彩云再次强调他不想要,可李知墨坚持,他也实在没办法,只好加快脚步把李知墨甩在身后。

    彩云继续一路走一路看,他走在前面,李知墨就跟在后头默默记下下彩云逛过的摊子,心想等他有钱了,一定帮彩云把喜欢的东西都买下来。

    不多时,二人就逛到书肆门口,如今棠花小狐和王秀才作品的横幅都撤了下来,换成了其他作家的新书横幅。

    李知墨和彩云刚跨进门槛,吴盛就迎了上来。

    “哟,这不是李老弟吗,你可算来了,怎么样新书写出来了吗?”

    “托吴掌柜的福,昨天刚刚写完。”

    李知墨指了指怀里的纸,吴盛顿时双眼放光,要知道李知墨可是说过,如果写出书来,就要请他喝花酒的呀。

    “好好好,我可是期待的紧呢,你这新书也得有我一份功劳啊。”

    吴盛柜提醒李知墨,生怕忘记他的好处。

    “那是自然,多亏了大哥的提点,我才有了创作灵感。”

    李知墨尴尬笑笑,当日头脑一热没考虑许多,顺手收下吴盛的书是真的,放出去的大话也是真的。

    明面上是吴盛的功劳,可要说提点,也是彩云提点他才对。

    是彩云的爱才让他有了写文章的动力,如今他已有妻子,怎能去那烟花之地呢,还是等日后再寻其他方式答谢吴盛吧。

    听到李知墨的奉承,吴盛看上去十分开心,好在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把目光放到一旁的彩云身上。

    吴盛本以为彩云是来买书的顾客,但一直与李知墨站在一块并未走动,许是相熟之人,便奇怪地问道:“身边这位是?”

    李知墨尴尬的神情顷刻间转化为甜蜜羞涩,在吴盛的印象里,李知墨就是个木讷的书呆子,何曾见过他这副表情。

    “这是我家娘子。”

    “娘子?!”

    李知墨的回答令吴盛几乎昏过去,他认识李知墨这么多年,李知墨是什么样的人他清清楚楚,怎么有本事娶到这么貌美如花的娘子的?

    像是肯定李知墨的回答,彩云也微笑着点头,又往李知墨的身边凑近些许,表现出温柔腼腆的样子,努力给李知墨相熟之人带来个好印象。

    吴盛看看李知墨又看看彩云,他们站在一块实在不像夫妻呀!

    而且彩云也不同一般女子的骨骼娇小,阅人无数的吴盛当场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不由地放大声音,惊呼道:“你们什么时候成亲的,我怎么不知道?”

    关键还没请他喝喜酒呢!这个李老弟实在不够意思!

    说实话,李知墨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好好的就跟彩云成亲了,关于成亲的细节,他实在想不起来。

    好像那一段记忆被抹去,变成空白的,只记得彩云是自己的娘子,他非常爱彩云,彩云也爱他。

    就在李知墨纠结该作何解释的之时,彩云硬生生挤出两滴眼泪,凄惨地说:

    “我孤身一人前来月影城投奔亲戚,谁料那家人无情无义不仅赶我出门,还把我身上的银钱都扣了下来。我无家可归露宿街头,是知墨救了我。他心地善良待我又好,我们日久生情便在一起了。”

    彩云是妖精的事情当然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万一传出去,有人要伤害彩云怎么办,这样的说法是最安全妥当的。

    李知墨不善撒谎,但彩云对此道正巧精通,信手拈来就编出个合情合理的故事。

    这个故事版本也算比较接近现实,确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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